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整车特征进口标准延缓2年至今未实施“有关整车特征的进口价格百分比界定标准以及有关汽车总成特征的A、B类关键件的区分标准,推迟到 标准实施时间未定“我们目前并未收到总署关于实施第三个标准的通知。”日前凯迪拉克事业部一位内部人士告诉记者,他们并不清楚《办法》规定的“整车特征”标准是否已实施。 “《办法》已经于2005年4月公布实施,只是对于构成整车特征的进口零部件标准,原定于 为了防止汽车制造商以零部件的形式进口整车,以避免缴纳对进口整车征收的关税,同时以便引导外国汽车制造商在中国建立研发基地,将关键零部件技术引进国内,使国内企业获得真正的技术支持。早在 《办法》实施一波三折《办法》明确的进口汽车零部件构成整车特征三个标准:一、进口全散件或半散件组装汽车的。二、进口车身、发动机两大总成装车的,或进口车身和发动机两大总成之一及其他3个总成以上装车的,进口除车身和发动机两大总成以外其他5个总成以上装车的。三、进口零部件的价格总和达到该车型整车总价格的60%及以上的。其中,第三标准自 据记者了解,总成标准于 但第三个标准由于影响重大,对宝马、奔驰等豪华车企业打击较大,招致一些企业及美欧压力。在2006年3月,欧盟和美国同时向WTO起诉中国政府制定的《办法》违规,他们认为,中国对超过整车60%以上的进口零部件按整车征税的做法违反相关贸易规则。随后2006年7月,海关总署和商务部发布公告称,原定于 然而就在今年2月13日,世界贸易组织(WTO)作出了不利于中国方面的临时裁定,对进口汽车零部件征收高额关税,违背了中国2001年加入世贸组织的承诺,该组织要求中方给予进口汽车零部件更多优惠。这使得《办法》中有关“整车特征”标准再遇实施阻力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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